北京丁玉芝房产律师团队,专业代理商品房买卖、宅基地纠纷、
二手房买卖诉讼、借名买房纠纷、
经适房买卖纠纷、房屋租赁纠纷、房产过户纠纷、
房产继承、确权、腾退房屋、公房纠纷、
央产房、军产房等房产纠纷案件。从业十余年,带领专业
房产团队,办理了大量房地产案件,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,可风险代理!
出租人与承租人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,如存在转租,是否应当通知次承租人或追加次承租人参加诉讼?
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时,转租合同亦不能履行,为一并处理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,次承租人应当参加诉讼,不仅需要承担腾退房屋的义务,在需要对租赁房屋的装饰装修价值进行评估时,还应当承担配合评估的责任。
因此如果出租人并未起诉次承租人,则人民法院需就房屋房屋返还问题释明出租人,告知其可以追加次承租人为共同被告,以一并解决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。人民法院也可以基于判决执行问题及保护次承租人利益的需要,直接依职权追加次承租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。